定了!个人养老金抵扣个税新政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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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2-09-30
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

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提升保障水平。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石晓军表示,这次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是蛮大的,因为3%相当于是工资范围在5000至8000元的个税税率。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税收的优惠力度如何也是近段时间学界和业界关注度最高的一个方面,对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的大幅降低,对个人养老金的发展首先会是一个很有力的激励。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简单来说,既参加社保又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在将来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同时领取社保的退休金和个人养老金。
虽然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加速落地,但当时有不少观点认为,《意见》仅提到“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若明确税收激励政策,将有利于提升需求与参加积极性,扩大第三支柱覆盖率。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设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过程,就税收优惠这块,无论是从国家的税收设计还是个人的接收角度看,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成型”,石晓军谈到,“我觉得无论是国内国外经验,还是要注重三个要点,即缴费额度、优惠力度和支取灵活度。随着优惠力度这个大家最关心的参数已经确定,之后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再进一步对其他两个维度进行适当的调整,或者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调整,这个得拭目以待。”
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指出,虽然说现在每年12000元的限额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人们的需要,还是太低了一点,但这个开端是很好的。